为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成功,根据县委《关于推行“村村联建”的实施意见》(鄂咸县发〔2008〕8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咸县办发〔2008〕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选出适应农村发展、群众广泛认可的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促进村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充分发挥,为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选好配强班子。坚持选人用人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有奉献精神、能创业致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党员选进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
(二)推进党内民主。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全体党员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充分尊重广大农村党员的主体地位,认真探索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三)完善村村联建。在认真调查研究、统一各方面思想、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从有利于促进村村融合和发挥党组织作用出发,科学设置联建村党组织,进一步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村联建”模式。
(四)促进农村发展。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作为发现和解决当前农村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重要契机,通过换届选举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面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
三、程序步骤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一)选举准备阶段
1、各乡镇(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具体选举方案。根据县委关于推行“村村联建”实施意见的要求,审慎、科学地提出村党组织设置方案,提出各村党组织成员职数,报县委审批备案。
2、各乡镇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开展业务人员培训,印发选举文件及资料。
3、各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本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同时,采取上门通知、电话联系、书信联络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与党员,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等党员取得联系,向他们宣传村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及工作日程安排,要求他们积极参加选举。对因故不能参加选举而自愿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进行逐一登记,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二)候选人产生阶段
1、民主评议。各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邀请非党员的村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部分非党户代表参加会议,在上一届党组织成员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测评。
2、党员推荐。在进行民主评议、测评和学习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基础上,组织参加会议的党员按应选人数无计名等额投票推荐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班子全体会议根据党员会议推选结果按照不低于应选名额的1倍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交群众投票推荐。
3、群众推荐。党内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组织非党员村委会成员、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户代表对照候选人条件,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应选人数无计名等额投票推荐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人选。参加群众推荐的人数应多于参加党员推荐人数的20%以上,党员不参加群众推荐。村党组织班子全体会议根据群众民主推选结果按照不低于应选名额40%的差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区)党委审定。
4、党委审批。乡镇(区)党委在对村党组织提出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审核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班子结构要求,结合“两推”情况,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确定各村委员候选人名单,等额确定书记候选人名单,向村党组织下发批复。
5、候选人公示。乡镇(区)党委对候选人名单批复后,各村党组织及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三)选举阶段
各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委确定的委员候选人进行充分酝酿、协商,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必须在当选的委员中产生,如果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在选举委员时落选,由乡镇(区)党委决定重新提名人选进行选举或由乡镇(区)党委任命党组织书记。重新提名人选的,由当选的委员在当选委员中提名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报乡镇党委审批后进行选举。11月25日以前完成党员大会选举工作。
各乡镇(区)可以在条件成熟的村开展“公推直选”试点,即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试点工作报县委审批后进行。
(四)公告阶段
1、选举会议结束后,村党组织将会议召开情况、新选举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名单及得票情况上报乡镇(区)党委,乡镇(区)党委及时行文批复。
2、乡镇(区)党委批复后,各村进行张榜公告。
3、各乡镇(区)、村进行资料整理归档。
四、关于几个具体问题
1、候选人基本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公认;(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在本村建功立业,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懂经济、会管理,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有能力为群众办事;(4)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有精力为群众办事。原则上新进班子的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文化程度不低于高中(中专);原班子成员中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文化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原则上不留任。
2、关于村党组织人员设置。党员人数在50名以内的,村党组织成员原则上由3人组成;党员人数在50—100名的,村党组织成员原则上由5人组成,党员人数在100名以上的,村党组织成员原则上由7人组成。
3、关于联建村党总支换届问题。联建村党总支按上述程序进行换届,邀请参加会议的非党员村委会成员、村民组长和户代表为各行政村相关人员。参与联建的行政村党支部换届在联建村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
4、关于党员的参选率问题。推选和选举时,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8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可不计算在应到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6)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无法联系或联系后明确表示放弃选举权的。各村党组织要进行认真登记审查,在党员大会上逐个说明,由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5、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初步人选确定办法。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结束后,当众计票,当场公布结果。按职位得票多少为序确定人选,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取前2名;未选取人员的书记得票数下加到委员得票数中,再按得票多少和总差额比例取足人选(含书记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区)党委是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既要对县委负责,又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负责,确保按要求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确保稳定。要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员意识,严肃党内纪律。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增强党性观念,按照党章的要求,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
(三)搞好统筹。乡镇党委在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同时,统筹安排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宣传教育、班子配备、工作推进等方面,将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四)注重总结。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各乡镇(区)党委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专题总结材料。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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