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程度,更好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防止选人用人失误,经研究,决定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提拔干部情况
颜琳华,女,土家族,本科文化程度, 1973年8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现任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二、拟重用干部情况
刘红雁,男,土家族,本科文化程度,1968年5月出生, 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入党,现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荣中,男,土家族,专科文化程度,1968年9月出生, 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现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陈万胜,男,土家族,本科文化程度,1970年9月出生, 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入党,现任县公安局警令处主任。
邢宗武,男,土家族,大专文化程度, 1972年9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入党,现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公示时间7天:5月7日至5月13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任职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期间,县委组织部设专线电话,号码为13593627007,来信请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 200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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