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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新闻来源:咸丰党建 作者:干部科  责任编辑:健康  发表时间:2008年7月23日15:33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不断改善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恩施州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咸丰县委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拔11名28岁以下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

  咸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咸丰县交通局副局长、咸丰县林业局副局长、咸丰县审计局副局长、咸丰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共青团咸丰县委副书记、咸丰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咸丰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咸丰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咸丰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咸丰县坪坝营林场副场长各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凡符合条件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行政编制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国家干部均可报名参选。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身份要求:全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行政编制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且在2008年7月30日以前转正定级的国家干部。2007年7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不受转正时间限制。

  2、年龄要求:报考共青团咸丰县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体职位条件: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参加考核年限为准。除报考共青团咸丰县委副书记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外,其它职位不受政治面貌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6、不适宜提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其它情况。

  四、公开选拔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时由报考者填写《咸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可在咸丰党建网
“www.hbxfdj.com”和咸丰公众信息网“www.xianfeng.gov.cn”下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签署意见后报咸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每位参考对象只能报考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5日至7月31日(每天8: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0718-6822259。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的,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中共咸丰县纪委、咸丰县人事局、咸丰县编办、咸丰县综治办、咸丰县计生局抽调专人组织对咸丰县内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并发给《准考证》。对咸丰县外的报考对象主要审查年龄、学历和政治面貌三项基本条件,审查合格后取得参考资格并发给《准考证》,其他条件在考察时进行审查。

  每个职位经审查合格的参考对象不得低于10名,如有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其它职位报名人员较多时,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的报名情况在征求本人意见后进行适当调剂。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注明是否服从职位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报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计划,并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按其它职位规定条件改报其它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形,随时取消参考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考公共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时120分钟,不区分职位,使用一套试卷,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命题,主要测试参考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公选领导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评卷。

  面试中分职位配套进行专业科目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素养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命题,并组建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量分,面试成绩从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工作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六方面进行量化。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公选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选拔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全面考察。如果体检有不合格的,则从相应的同一职位参考对象中按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研究决定。考察结束后,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综合考试成绩和德才表现由公选办提出建议人选,经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按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提请中共咸丰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如拟选职位无合适人选,中共咸丰县委可决定该职位空缺。

  (六)公示。对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咸丰县电视台及咸丰党建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发现有影响其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

  (七)试用与任用。对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关系转入新任单位,实行两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试用职务职责,享受同职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一年后,由中共咸丰县委组织考察,胜任者继续试用,对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原则上按其公开选拔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两年试用期满后,由中共咸丰县委组织再次考察,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胜任者予以正式任用(其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连续计算),对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仍按其公开选拔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中共咸丰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资格审查确定的进入考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等需要公开的内容,均在咸丰党建网“www.hbxfdj.com”和咸丰公众信息网“www.xianfeng.gov.cn”公布。在公开选拔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咸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咸丰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doc   
  
                               咸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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