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湖北咸丰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政策
8月18日,湖北省咸丰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联合下发文件,鼓励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可分为挂职创业、离岗创业、辞职创业、提前退休创业、投资创业几种方式。挂职创业即到县内企业挂职,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离岗创业即离开现在工作岗位自已创办企业;辞职创业即辞去公职创办领办企业;提前退休创业即按照相关规定提前退休创办领办企业;投资创业即到允许的领域投资入股,自主承担投资风险,获取财产性收入。
创业必须在国家允许的县内工业(矿产品开发除外)、旅游资源开发和特色农业三大领域进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不得领办创办本人所在单位直接执法监管行业的企业)。获得批准离岗创业的人员,免去其现任职务,保留职级,参加正常的工资晋级和职称评聘。协议期3年,期满后可回原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也可申请辞职。
各单位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根据个人和企业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填写相关申报表格。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报县委审批,一般工作人员报县委组织部或人事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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