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咸县办发〔2008〕33号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切实推进我县“三农”工作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办发[2008]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大力加强全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激活存量、扩大总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创新机制、改善服务”为目标,围绕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事业、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特色产业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提高科技含量、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加快建设一支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把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作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第一要素,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较高、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2年,全县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5000名。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一名农技员”培训工程,使每个村达到5名左右懂经营、会管理、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大学生和15名农业技术人员。以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致富带头人为培训对象,重点抓好农业科技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专业协会和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民经纪人及种养能手、能工巧匠、个体私营业主以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建立一支适应我县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符合时代要求、素质较高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二、落实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
(一)农村实用人才建设的范围和对象。乡镇(区)、村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带领农民致富取得明显成效的村、组干部;农村科技示范户、各类生产能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回乡知识青年、返乡创业青年;农村经纪人和能工巧匠;乡镇转制事业单位(即“七大服务中心”)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二)注重培养“带头人”。要大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争取用5年的时间把全县农村具有“双带”能力的基层党员干部轮训一遍,不断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鼓励农村技术人才积极参加高等院校有关专业的学习,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和现代经济管理知识。充分依托县农广校、县委党校、县中等职校、县乡土人才培训基地等培训阵地,在村组干部和农村中学应届毕业生中,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乡镇或村为单位,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切为了人才,为了人才的一切”的理念,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行业优势,大力引进农村实用新技术、新品种。强化对种植业、养殖业能手、专业大户、科技带头人、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支持和鼓励他们带领群众致富。
(三)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大力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确保在2010年前完成一村一名大学生(包括入校在读)培训目标。采取脱产学习、函授等方式全面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培训由州职院承担,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招生;主要开设专业有农村行政管理、农业技术与管理、市场营销等。学员学费由省、州、县财政分级全额负担。毕业后,回村主要从事农业开发和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带头致富,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实施“一村一名农技员”培训工程。“一村一名农技员”项目采取集中短训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天。围绕全县六大农业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标准化及无公害农产品、农业产业化、农作物栽培和病虫害防治、畜禽及水产养殖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充分发挥农技员的作用,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交流活动,开办农家课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引导农民自觉学习运用先进生产技术。农技人员通过田间示范、联户结对、巡回指导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能。到2012年,力争实现1村1名农技员的目标,农技员项目培训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解决。
(五)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以实施“阳光工程”、“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提高农民就业技能,争取近3年内全县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以上。大力推广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有效形式,提高农民转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做大做强咸丰刺绣、沼气工等劳务品牌,努力提高我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以就近就地转移为重点,紧紧围绕当地龙头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强信息引导和动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协作,提高农民转移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外出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采取多种措施解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让农民“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项目,开展以家政服务、家电维修、餐饮、酒店、计算机应用、汽车驾修、农机驾修、缝纫工等行业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市场需求,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加大对农广校、党校、职校和劳动就业中心四大培训基地的管理和监督,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示范性培训任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加大扶持,大力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级财政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列入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开发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应加大对辖区内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拓宽人才开发的融资渠道,建立政府、社会、金融信贷、个人等多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投入机制。积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提供贷款支持。稳步推进和积极规范民间借贷,引导农村实用人才创办资金互助组织。对符合招聘乡镇公务员或选任村干部条件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或选任。要引导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办证、创业培训、科技立项、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
(二)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扶持力度。有关部门要结合对口帮扶工作,在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同时,加大对驻点村组干部和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扶贫部门要建立扶贫与扶智、项目支持与人才支持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全县扶贫资金(除专项资金外)要有15%左右用于贫困乡村人才培养开发和农民增收致富。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专家扶贫团”、“科技扶贫团”等活动,为农村提供科技和人才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到农村兼职,领办、创办企业和开发人力资源。
(三)落实农村实用人才优惠政策。对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应当提供资金、技术、环境、税收、服务等方面支持。同时,有关部门要在良种供应、技术培训、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农村实用人才“优先、优待、优惠”等政策。在土地流转、技术服务、项目立项、资金投入、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依法有序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能手流转。要研究政策措施支持种养业、加工业大户优先租赁土地、山林、鱼塘、草场等,以扩大经营规模,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凡取得农民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在农业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优先安排农贷资金,优先享受贷款贴息;在土地承包上,享受优先、优惠和扶持;允许他们开展跨区域科技承包、创业等,各地不得以户籍为由作任何限制。要积极向农村实用人才无偿、优先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四)大力推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初中改造工程,继续搞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教师“安教工程”设。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和农村中小学校长五年培训规划,努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师资水平。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问题。调整农村教育结构,加快构建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扶持一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落实好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政策,引导更多的学员学习职业技能。深化农村职业教育改革,更新教学内容和方法,科学设置专业,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质量。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星火科技30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化工程,加大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快建设村级文化室和农家书屋,为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和人文素质提供保障。
(五)协调城乡人才资源开发。一是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加快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要求,培养多元化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全县涉农学校要坚持面向“三农”,调整专业设置,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采取定向招生、专项奖学金和减免学费等方式,为农村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新机制,保持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和人员稳定,保障乡镇农技服务人员的待遇,切实解决农技人员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力争使他们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示范基地。加大基层农技服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服务水平和推广能力。二是积极引导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服务。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和鼓励城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方面人才到农村,通过技术服务、成果转化、资金参股、贸易合作等方式创业兴业,为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发展农村经济服务。选派和组织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交流支教,鼓励和支持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每年选派一批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为农村储备人才。继续深入开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村里任职”等工作。深入开展卫生对口支援活动,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鼓励离退休科技、卫生、文化人才到农村进行义务或持证有偿咨询服务。
四、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人才评价体系,表彰优秀人才。制定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和技能鉴定标准,建立符合实际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和农民有效参与的考核评定办法。鼓励具有特殊专长、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参加相关职业技能的评价与鉴定。建立简便易行的农村实用人才管理制度和不同层级的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县、乡镇各级政府要定期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活动。通过表彰,树立农村实用人才典型,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促进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
(二)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档案和信息服务体系。在认真做好现有农村实用人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农村实用人才档案,掌握农村实用人才的分布、结构以及其它情况。建立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农民科技书屋、乡村文化活动室、科技宣传栏、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的信息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农业信息,为农村实用人才和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健全完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落实抓出成效。统筹协调科技、教育、农业等有关部门,实现农村人才资源的有效整合。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四)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村各类人才成长兴业的平台。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创办科技示范基地、优质农产品示范园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领办、创办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类经济实体,推动规模经营、专业化生产。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开办技术培训班、农业技术研发和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普及推广科技知识和实用技能。依法保护农村实用人才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帮助农村实用人才开展技术引进、开发、推广和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支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鼓励和支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以技术入股兴办企业,承包或租赁土地、山林,发展特色产业,成为科技致富的带头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实用人才学习推广运用农村科技、带领群众科技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进事迹。要像尊重专业技术人才那样尊重农村实用人才,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激发广大农民成才兴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