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咸丰县继续开展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咸丰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仍然实行党员直接选举产生。现将咸丰县开展党代表直选的情况综述如下。
一、党代表直选概况
咸丰县地处鄂西南,与重庆市黔江区接壤,国土面积2550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和1个区工委,184个行政村,总人口36.5万人。全县有17个党委,37个党组,25个党总支,567个党支部,13357名党员。县委确定并报州委组织部批准,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210名,本次选举分配207名,预留3个机动名额,全县共划分为35个选举单位(其中县直8个,乡镇27个)。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直选工作于2006年9月20日全面铺开,到10月24日全面结束,共历时35天。
经登记确认,全县13357名党员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13066名,无选举权的259(其中预备党员256名,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3名)有10541名党员登记参加本次县党代表选举。有2557名党员不列入应到会人员,其中,患精神病等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18人,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2名,正在服刑的4名,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928名,工作调动、外出学习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的127名,无法联系或联系后明确表示愿意放弃参加选举的1478名。
全县共有485名党员报名竞选县党代表,是应选举代表207名的2.3倍。报名的485人中,男425人,女60人,初中56人,中专及高中105人,大专143人,大学以上181人,45岁以下人员352人。按类别分:领导干部174人,专业技术人员77人,农民136人,民营企业及新经济组织人员5人,军警人员3人,其他基层人员90人。
全县共有9526名党员参加了支部或总支组织召开的推选大会党员推选总体参会率为90.9%。推选结束后,各乡镇区党委、县直各选举单位工作组及时召开会议,对推选结果进行了确认,并按照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得票情况、选举单位代表结构和不低于40%的差额等原则,确定了各选举单位的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303名,县委在此基础上选举审查确定了270名党代表候选人,总体差额比例为30.4%。
10月20日至22日,35个选举单位先后召开党员选举大会,全县实到党员9963名(其中委托投票2795名),党员总体参会率为94.5%。选举产生了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206名(因候选人工作调动,缺额1名),除朝阳寺镇选举单位因为后两人得票相等进行补选外,其他选举单位均一次选举成功,县委推荐的24名候选人全部当选。当选的206名代表的具体结构比例为:领导干部代表114名,占55.3%;军警代表2名,占1%;农民代表25名,占12%;专业技术人员代表24名,占11.7%;民营经济及新经济组织人员代表2名,占1%;其他基层代表39名,占18%。妇女代表34名,占16.5%;先进人物代表51名,占24.8%;大专以上学历146人,占70.8%;45岁以下的158人,占76.7%;年龄最大的75岁,年龄最小的29岁,平均年龄41.5岁。从总体结构上看,基层代表的比例和党代表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了预期目的,本次县党代表直选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二、党代表直选的主要作法
本次党代表直选我们主要围绕“五个阶段、四次审查、三次公示、三次会议”开展工作,力求环节步骤简洁有序,操作规程规范明了。
(一)把握五个阶段
为了搞好党代表直选工作,县委制定了《咸丰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直选工作实施方案》,将党代表直选工作划分为宣传发动、党员登记、报名推选、集中直选、代表公告五个阶段进行,整个过程约35天时间。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成立县委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选举单位工作组和指导督查组等组织机构,分级召开动员会议,进行组织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党员登记阶段主要是对党员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按照党员的状况进行分类登记,确认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定参加选举的党员总数,组织党员参加选举;报名推选阶段主要是组织符合党代表条件的党员报名参加县党代表竞选,同时采用推选的办法产生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县委审查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集中直选阶段就是以选举单位组织召开党员选举大会,选举产生党代表;代表公告阶段主要是对当选党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向全县发布当选公告。
(二)抓好四次审查
在整个直选过程中,要经历审查确定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审查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确定党代表候选人、审查选举有效性四次审查。这四次审查关口,是直选工作是否成功有效、党代表素质是否得到保证、党代表结构是否合理的关键。审查确定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均以选举单位由选举工作组进行,主要审查三个方面:一是审查是否有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审查近三年来是否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是否存在综治、计生等“一票否决”情况,确保党代表的先进性;三是审查结构比例,是否符合县《实施方案》确定的党代表结构比例要求,保证党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审查确定党代表候选人由县委进行。县委在审查确定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结构符合要求的,按推选得票多少确定;结构不合理的,兼顾结构取舍。审查选举的有效性由各选举工作组和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阶段进行。在推选时,抓好各支部到会人员是否过到80%的审查。在选举大会时,抓好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人数是否达到80%、各位当选人员得票数是否过半等关系选举是否有效的审查。选举结束后,由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选举单位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人数是否达到80%、各位当选人员得票数是否过半、以及选举的整个程序是否符合《实施方案》的要求等,进行集中审查。由于四次审查关口的严格把握,整个选举过程中没有收到党员的投诉和上访,确保了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保证了本次党代会代表结构比例基本合理,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代表性得到了充分体现。
(三)搞好三次公示
一是搞好党员登记情况公示。准确掌握党员的现状和去向,是搞好选举工作的基础。各基层党组织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书信联络、发布告示等方式开展登记,全面摸清了党员情况。党员登记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按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列入参会人员和参加选举的党员三类进行了公示。党员情况公示,既是对党员参选资格的告知和确认,也是各党支部在党员中开展直选工作宣传发动工作的检验和补充,有效避免了错登、漏登、重登现象发生,更广泛地动员党员参加选举;二是搞好党代表预备人选的公示。各选举单位审查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后,在上报县委之前进行公示,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三是搞好党代表候选人的公示。县委按30%差额确定候选人后,以选举单位进行公示。通过公示,取消了1名党员的候选人资格,既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又确保了选举工作的质量。
(四)开好三次会议
第一次党员大会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登记阶段进行,主要完成县党代表直选的宣传发动、党员登记、报名竞选的组织工作等;第二次党员会议主要是进行推选。咸丰山大人稀,党员居住分散,我们规定以支部(总支)为单位进行,不允许投委托票,要求到会率达80%以上。推选采用党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结果分支部统计、选举单位汇总,按照得票情况和结构要求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定候选人。各乡镇党委给每个村党支部都派人进行指导,从而确保了推选质量。第三次党员会议即是选举单位党员大会。党员选举大会由选举工作组集中组织召开,候选人登台竞选演讲,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县党代表。整个党代表直选举过程主要是围绕召开好三次党员会议进行,开好三次会议,是整个直选工作的核心。由于组织到位,准备充分,全县各选举单位的三次党员会议都按时、按要求组织召开,保证了全县党代表直选工作的圆满成功。
三、党代表直选的积极效应
实行党代表直选,是党内选举制度的重大创新,也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良好契机。本次党代表直选仍然反映出了它积极的、正面的、向上的影响。
(一)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全县广大党员在参与直选的过程中,深化了对党的性质、党的宗旨、党代表大会的地位作用等方面的认识,强化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意识,增强了对党组织的向心力。实行党代表直选,使党员们亲身体验了党内民主政治的改革与发展,扩大了基层民主,各级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的关系更加密切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增强了,党的执政基础得到更加巩固。
(二)增强了党员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无论是支部党员推选会议,还是选举单位党员选举大会,各个基层党组织都反映是他们所组织召开的会议中,到会人员最齐整、会场纪律最好的会议。在进行推选时,燕朝村支部出现了七十多岁的老党员搀扶着八十多岁的老党员来参加会议的感人情景。在召开党员选举大会时,尖山乡乡直选举单位应到会党员为469人,实到党员451名,无一张委托票,有的是提前一天来到会议地点,广大党员表现了极高的参与热情。同时,党员的竞争意识也很强。在本次报名竞选的人员中,农民党员达136人,其他基层党员达90人,60岁以上的老党员有5人。老党员张宏甲在竞选演讲时说:“我已是75岁的人了,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再活满5年,党组织和各位党员给了我这样的机会,我愿意接受挑选,享受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的义务。”
(三)增强了党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当选的代表通过了直选的洗礼,深刻认识到党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责任。在竞选时,各位候选人均对党代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进行了阐述,对当选后如何履行党代表职责进行了表态。现在,大部分当选党代表纷纷下到机关、农村、企业及学校调查研究,征求广大党员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参加党代会作充分准备。
四、党表直选工作的经验
本次党代表直选是在总结2003年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直选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在各方面又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在优化代表结构比例方面取得了突破。本次选举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分配名额为207名,如何确保选举后党代表素质要求、结构比例符合要求,如何落实全省座谈会关于“增加基层党代表比例,扩大代表的广泛性”的精神,是我们在开展党代表直选过程一直注重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在实施方案确定了代表总体结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5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军警代表占1%左右,民营企业及新经济组织人员代表占5%左右,农民党代表占10%左右,其他基层党代表占14%。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60%,妇女代表不少于15%,先进人物代表要占20%左右。),并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党员分布情况和行业特点,确定每个选举单位的应选代表名额和构成比例;二是在名额分配上,适当减少县直选举单位党代表名额,增加乡镇党代表的名额;三是适当划小选举单位,由上次29个选举单位增加到35个。主要是增加了清坪、高乐山、丁寨、活龙等较大的乡镇选举单位个数;四是对照代表构成要求引导报名,把代表的构成比例要求寓于报名之中,发现报名人选不符合构成要求时,有针对性地引导党员报名,确保有足够类别的人员参加竞选;六是引导党员按照结构要求进行推选和选举投票;七是在审查确定候选人员注重代表结构要求。县委在审查时,以代表的素质要求为准绳,以推选结果为基础,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按结构要求进行取舍。通过这些措施,本次选举结果基本符合我们的总体结构比例要求,干部比例在上一次的基础上下降了4%,基层代表人数明显增加,农民代表由原来的11名增加到了25名。
(二)党代表直选的程序更加简洁
如前所述,本次党代表直选,我们分为宣传发动、党员登记、报名推选、集中直选、代表公告五个阶段进行,关键就是开好三次党员大会,其他一切工作都围绕三次会议进行,步骤更加明了,程序更加简洁。
(三)党代表直选资料更加完善
在直选实施过程中,我们制定了《党员情况登记表》、《党员竞选报名表》、《党员参会情况统计表》、《党员会议推选办法(草案)》、《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大会主持词》、《选举结果统计表》等19种选举工作进程中需要运用的表格资料,统一了全县各选举单位的操作规程,使整个选举过程更加规范,这也为今后开展党代表直选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需进一步探索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选举单位划分问题。在县直单位选举时发现,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系统)的候选人得票较多,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系统)的候选人得票较少,得票情况与单位(系统)党员的人数呈正相关关系。在以后选举时,在划分选举单位时,在考虑工作相关的前提时,要同时考虑党员的人数。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系统),可以划为一个选举单位进行选举。农村选举单位的划分,在考虑地域关系时,也要考虑党员人数,选举单位人数要达到300人左右,不宜太小。
(二)关于组织党员报名的问题。目前,我们采取两种报名:一是广泛发动,自愿报名竞选;二是县委推荐报名。在此基础上,还应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基层党委推荐报名,其推荐对象一般为党委书记、乡镇长或常务副乡镇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二是党支部推荐报名,可以推荐本支部有影响的党员报名;三是召开党员大会推荐报名,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联名推荐。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足够的人员和各方面结构的人员参加竞选。
(三)关于乡镇领导班子中哪些人员应选为县党代表的问题。除按照党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进行选举外,为了确保县党代会的顺利召开和党代会的精神能得到很好地贯彻,乡镇领导班子中党委书记、乡镇长或常务副乡镇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应尽量选为县党代表。
(四)关于公示的内容问题。取消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增加报名竞选党员名册公示。因为经过几次资格条件和结构的审查,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党员,都符合党代表的条件了,再进行公示,没有多大实质意义。而进行报名竞选党员公示,可以从一开始就接受党员的监督,收集党员的意见,增强确定党代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准确性。这样,直选过程中可以只进行党员登记情况公示、竞选党员名册公示和党代表候选人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