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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整合资源加大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力度的实施意见
作者:县委人才办  来源:咸丰党建  发表时间:2010-6-2 17:28:53   信息采集:xfdjw  关注人数:

  咸县人才〔2010〕2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根据中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进一步整合全县资源,加大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力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才强县战略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按照“一个机构牵头、一个计划统筹、一批职能部门(机构)承办、多支队伍教学、一批基地实训"等“五个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整合全县资源,推动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三园一都”目标建设。

  二、整合的范围

  县内各级各部门设置的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项目,投入的培训经费,认证的培训机构,组建的培训师资力量,和建设的培训基地、实习实践基地等全部纳入整合范围。

  三、整合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人事、劳动、农业、民政、商务、扶贫开发、财政、林业、水利、畜牧、科技、文体、教育、卫生、旅游、广电、宣传、统战、党校、工会、妇联、团委、科协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其职责分工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年度计划,协调全县各类培训资源的使用,加强对教育培训活动的宏观指导和督办检查;各职能部门、培训机构按照年度计划的要求,发挥资源优势,开展好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并积极向上争取培训项目和资金;财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各类培训资金,按照培训计划实施进度拨付培训资金。

  (二)制定总揽全局、任务具体的培训计划。根据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提升需求,各部门按年度拟定涉及全县性以及跨部门、跨行业的的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计划,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汇总。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立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和人才的实际需求,认真统筹培训计划。对培训内容相近、辐射范围交叉、培训对象相同的项目进行整合,拟定初步培训计划,报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下达,各部门按计划分别组织实施。

  (三)建设、认证一批条件较好、特色突出的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对现有的各类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分类认证一批条件较好、特色突出的干部教育、人才培训机构,建立一批培训基地和实习基地,形成县、乡两级联合互补的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网络体系。

  (四)建立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一方面要采取“请进来”的方法,积极与省、州联系,聘请专家,对现有的专兼职教师加强培训和管理,建立一支理论文化程度高、专业技术水平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干部教育、人才培训师资队伍,另一方面要组织一批专业技术水平强、文化较高的优秀干部、拔尖人才深入基层,以现场指导、示范带动形式对广大干部和人才进行培训,扩大实用技术的推广运用程度。

  (五)整合培训资金,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果。自2010年开始,全县各类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资金均由县财政统一筹集,实行统一调度、专项使用。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根据培训计划及实施进度、质量等情况核定拨款计划,经分管财政的县领导审批后,县财政部门拨付培训资金。各职能部门及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培训资金专款专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一是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二是各地各单位要立足大局、紧密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积极支持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秩序。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人事局《关于加强全县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宏观管理的通知》(咸县组发[2009]1号)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干部教育、人才培训工作计划申报管理制度和备案管理制度。各单位和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年度培训计划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凡未经批准或备案的教育培训活动一律不得举办,财政部门不得拨付培训资金。

  (三)加强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的日常管理。经批准或备案同意举办的干部教育和人才培训,举办单位要精心制定培训方案,统筹衔接好各个培训环节,加强对培训过程、培训纪律的管理。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要切实履行督促管理职能,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中共咸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