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大路坝区工委:
为建设规范适用、功能完善的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推进农村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省委组织部最近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新建和改扩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要具有干部办公、党员学习、村民议事、综合服务等基本功能,结合县委下发的《咸丰县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实施方案》(鄂咸县办发〔2010〕7号)、《咸丰县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考核评价实施办法》(鄂咸县办发〔2010〕8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室内设置
根据新建和改扩建办公活动场所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办公、活动房间,标明门牌,完善配套功能。其中:
1、办公室:根据办公活动场所实际,分别或综合设置村党支部(村委会)办公室和妇代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办公室,并分别或综合挂标志牌,配备桌椅等必要办公设施,做到“一室多用”。室内墙壁上张帖相关工作和管理制度、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等。
2、活动室:根据办公活动场所实际,分别或综合设置“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村民议事室”和“党员群众服务大厅(室)”等活动室,有条件的村可单独设立 “村民说事室”、“治安调解室”等,并分别或综合挂标志牌。
“党员活动室”室内墙壁上应悬挂一面党旗、入党誓词,张帖村党组织设置网络图、相关管理制度和活动规划(计划),设置村党员基本情况、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栏和荣誉栏等。“党员电教室”室内应张帖相关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开通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做好相关设备的管理和活动记录。
“党员群众服务大厅(室)”室内墙壁上应张帖以“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值班人员”为主要内容的公示栏,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认真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做好服务记录和建档工作。
3、档案室:配备规范的档案柜,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档案、村委会工作档案、村级财务档案、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农村实用人才)档案、主题活动档案等,逐步建立村民(农户)信息档案。
4、农家书屋(图书室、阅览室、文化娱乐室、科教书屋):挂相关标志牌,配备一定数量的农村生产生活需要的图书、报刊和电子音像制品,室内墙壁上应张帖相关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做好借阅登记。
5、卫生室、综合服务社(农资超市):在村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地点,设置村卫生室和综合服务社(农资超市),有条件的村可依托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设置,以方便村民就近就医和生产生活。
二、室外设置
1、悬挂主要匾牌。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匾牌。
2、升挂一面国旗。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旗杆、升挂国旗。
3、规划活动场地。办公场所前(后)应规划有一定面积的场地,便于召开村民大会和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并配套完善必要的文化体育设施(如篮球场等)。
4、设置党务村务公开栏。在醒目位置设置带有防雨设施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并按照有关制度,定期公开相关事务。
5、设置党员群众意见箱。在醒目位置设置党员群众意见箱,定期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村民反馈。
6、刷写相关标语。在办公活动场所周边刷写或悬挂有关“五个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标语和有关新农村建设内容的标语。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图)等,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
2010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