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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咸丰党建  发表时间:2010-6-3 13:47:14   信息采集:xfdjw  关注人数:

  根据恩施州组发[2002]8号文件精神规定,现将黄同元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

  黄同元,男,土家族,湖北咸丰人,1964年12月出生,党校大学文化,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咸丰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政委,拟明确为副县级干部。

  公示时间7天:4月6日至4月12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黄同元同志的任职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州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州委组织部设立专线电话、公示信箱。公示信箱设在州委办公楼门口,举报专线电话为:8243512,12380。来信寄恩施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收,邮政编码:445000。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201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