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纪检监察机关拟调人员公示
根据《中共恩施州纪委、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开遴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和体检,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调刘敏、林安芳、陈千钧、方思伟、杨振华5名同志到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从2010年6月3日至6月9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人选有不同意见或举报有关情况,可以电话反映,也可以书面形式寄至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要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6825650县委组织部13337493503
中共咸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201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