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大路坝区工委,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0]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充分发挥好远程教育设备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站点建设工作
1、抓好“电脑+硬盘”模式终端站点建设力度。及时将设备发放到村,对远程教育设备登记造册,与村签定管理使用合同,将设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对暂时没有办公活动场所的站点,要督促站点管理加大建设力度,确保站点建设与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同步。为掌握“电脑+硬盘”模式终端站点的使用情况,加强对站点的管理,对“电脑+硬盘”模式终端站点建设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填报。所有已建立的“电脑+硬盘”模式的乡镇(区)和行政村的终端站点均须填报。填报时以农村远程教育“电脑+硬盘”模式终端站点为单位,由各村负责填报,乡镇(区)组织委员负责逐一审核并签名,于6月22日前后一式三份报县远教办(同时上报电子表格)。
2、完善终端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地要对终端站点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切实掌握目前终端站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针对终端站点存在的线路故障、带宽不够、机顶盒或遥控器故障等问题,电信部门在收到投诉后要组织专门力量抓紧解决,确保终端站点节目播放达到图像清晰、声音流畅的效果,并保证2兆带宽的稳定。结合“五个基本”建设,按照“十有”标准,推进远程教育站点规范化建设。
3、创造条件将部分终端站点免费移机到村级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原则上要建在村级活动场所。对因村级活动场所不达标而暂时建在村干部或农户住宅等地方的终端站点,一旦具备条件后,要及时与电信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由电信部门免费移机到村级活动场所。
二、进一步规范站点技术维护工作
1、切实做好终端站点的技术维护工作。电信分公司要负责做好电信模式终端站点的技术维护工作,建立远程教育“绿色服务通道”,组建一支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考核,要为每个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免费制作电信服务联系标牌,明确技术维护人员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和客户服务热线等,保证网络线路和基本硬件设备(机顶盒、宽带猫、遥控器等)出现故障后,能够得到及时的维护,确保电信模式终端站点正常运行。“电脑+硬盘”模式终端站点设备出现故障,站点要及时向乡镇报告,在正常维修范围内的,乡镇报告县远教办后,协调供应商按照规定期限和项目进行维修。
2、规范电信模式远程教育站点的收费问题。凡是列入建设计划或同意建设的电信模式终端站点,由省远程办统一向省电信公司支付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宽带租用费及维护服务费。对用于远程教育的宽带,必须仅限于各终端站点的远程教育专用计算机使用(即每个站点仅限一台计算机免费上互联网),不得作为村级场所的办公和互联网接入。电信部门不得擅自向当地收取远程教育的任何费用,不得通过在站点建设中“搭车”安装电话等途径来增加其它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也不得因捆绑电话欠费而终止远程教育站点的正常运行,更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和因费用问题切断宽带信号。
三、进一步规范站点管理工作
1、高度重视站点管理工作。一是各乡镇(区)每月要对各站点进行一次安全督促检查,主要是“五防”检查,重点检查防盗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站点的门窗进行检查和加固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抓紧安排整改。二是各站点要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要明确各站点安全负责人,要安排专人进行值班,确保设备安全。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区)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县远教办汇报。对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工作不正常或出现安全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各站点远教设备如出现被盗情况,查证属人为因素造成的,追究相关责任。各乡镇(区)党(工)委书记为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乡镇(区)组织委员为主要责任人、站点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若出现被盗或人为损坏等情况,由乡镇(区)进行调查,形成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党(工)委签章、乡镇(区)党(工)委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县远教办处理。要切实做到站点管理“三个严禁”:一是严禁以各种借口私自移占站点设备;二是严禁除管理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操作远程教育设备、随意改动电脑操作系统、进行其它无关操作等;三是严禁通过互联网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站。各乡镇(区)要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全县远程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区)于2010年6月20日前对所辖站点设备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和出现问题的处理结果报县远教办。
四、进一步拓展学教活动
1、切实组织好集中教学活动。根据党员干部群众的需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好集中教学活动和个性化学习。确保每月开展2次以上集中学习活动。“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可适当增加集中学习次数和学习时间。
2、要创新学教活动载体。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学教活动方式和载体,充分运用远程教育设备,增强学教活动效果,推进农村科学发展。各乡镇(区)每月要上报2条以上远程教育信息。要不断拓展远程教育功能,结合争创省、州远程教育“示范站点”和“优秀站点管理员”命名表彰等活动,探索创新,把远程教育工作做好做实。
3、培训站点管理员。以乡镇(区)为单位,会同电信部门、联想公司,开展以站点设备使用、管理、维护和如何开展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员培训活动,做到站点管理员培训全覆盖。各乡镇(区)2010年7月底前,要将今年培训情况总结和培训名册上报县远教办。
4、完成课件制作任务。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将各自联系村办成远程教育示范点。同时,每年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结合我县需求,制作完成1-2个远程教育课件。2010年制作完成的课件于9月底前上报县远教办。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
2010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