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连续11年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近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县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还有1个干警获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检察官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这是该院党支部连续11年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十一载的奋斗,十一年的辉煌,县人民检察院在州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咸丰县委的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县委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观、服务‘三园一都’”的工作大局,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扎实做好党建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了积极的努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