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建立县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是我县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提升了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拓宽了民意反馈渠道,奠定了党内民主基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计划投资15万元,总面积600平方米的高乐山镇沙坝村办公室建设基本完工,该村办公室建成投入使用,将极大地方便全村群众办理各项事益。
沙坝村书记袁长清同期声:原来我们村办公室没有修的时候,在马河村办公室办工,老百姓在那里去办事有12公里,去来路程要花3个多小时。现在我们村办公室修起后,老百姓来办事,最远的距离只有4公里,1小时就可以把事情办好,方便了沙坝村的人民群众。
据了解,在县第十二届二次党代表大会期间,尖山朝阳寺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请求进一步加强村级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与其他两件内容相近提案并案列为大会提案。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收到提案后,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带队,采取"村村到"的方式对全县263个行政村办公活动场所情况进行调查,制定了《咸丰县新一轮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暨县第十二届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全县决定筹集1090万元,解决157个行政村无规范固定办公活动场所问题。
建立县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是我县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在经过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并经过县第十二届二次党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咸丰县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试行)》。《制度》对党代表提案、提议的提出,提案的审查和办理、提议的处理和回复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制度规定"县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代表10人以上联名或者经代表团半数以上代表同意以代表团名义,可以向大会提出提案。代表提案由县党代表工作委员会收集审查,由大会主席团审定,并提交党代表大会表决。""县党代表在县党代表大会上或者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均可以个人名义或者联名向县委和相关党组织提出提议。提议由县委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办公室收集、审查和交办。"制度要求县党代表提案、提议的主要内容应是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应是全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应是全县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县第十二届二次党代表大会上,县党代表共提出提案6件,提议15件。分别交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等11家单位牵头处理和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