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土专家”人才选拔培养活动的通知
咸县人才办〔2010〕4号
各乡镇党委,大路坝区工委,县直有关单位:
“土专家”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和“领头雁”。选拔、培养一批“土专家”人才,有利于推动特色农业快速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土专家”人才选拔培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县选拔、培养300名“土专家”人才,通过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帮带、服务等机制,提升其科技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使其发挥带头致富、带动其他农民致富的骨干作用,推进全县特色农业快速发展。选拔名额见《咸丰县“土专家”人才选拔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二、选拔条件
(一) 选拔范围
重点在全县烟叶、茶叶、畜牧、蔬菜、中药材、林果等六大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覆盖范围内,兼顾其他地区,从事生产、加工、经营和管理服务,具有一定的知识和专业技能,有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同行业中成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民。
(二)选拔标准
1、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科学,敬业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权”的情况。
2、农业科技水平高、实绩明显、贡献较大。具体可参考以下标准:
(1)种植型“土专家”:种植规模10亩以上,年生产粮食1万斤以上;或生产油料、茶叶、干鲜果、蔬菜、魔芋、食用菌、药材及其他经济作物年收入不少于5万元;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30%以上;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3倍以上。
(2)养殖型“土专家”:年出栏牲猪50头以上;或年出栏仔猪150头以上;或年养殖禽类500只以上;或生产肉牛、肉羊及其他特种养殖,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或水产养殖规模在5亩以上或网箱养殖40平方米以上;家庭年纯收入在3万元以上。
(3)加工型“土专家”:依靠科技和传统工艺,专门从事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有主导产品,年加工产值50万元以上,加工能力可以辐射本乡(镇)大多数村。
(4)营销型“土专家”:从事信息、中介、咨询服务、产品营销,带动农民闯市场,帮助当地农民外销农产品,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5)能工巧匠型“土专家”:拥有一门以上的特长或技能,并以此为业;带动5人以上进入该行业,或向其他农民传授本人所掌握的技术;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组织型“土专家”:入社社员不少于50户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业绩突出的负责人或骨干。
三、选拔步骤及时间安排
1、制定活动实施方案。8月5日前。
2、报名推荐。8月6日至31日。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个人到所在行政村报名,或者由所在行政村推荐报名,填写《咸丰县“土专家”人才推荐呈报表》(见附件二),村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后报乡镇初评。
3、初步评审。9月1日至30日。初步评审由乡镇党委组织进行。乡镇党委按照县下达名额的120%比例开展初步评审,对入围人选签署意见连同汇总表(见附件三)一起后报送县委人才办。
4、综合评审。10月1日至10月20日。综合评审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等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对入围人选开展综合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5、审核命名。10月20日至31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最终人选进行审核,下发文件,正式命名全县“土专家”人才。
四、活动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农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办、水利水产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经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选拔培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人才办。办公室负责选拔培养活动的综合协调,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对“土专家”人才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市场信息提供、创业支持等。
2、健全培训网络,提升整体素质。整合资源,加强对“土专家”土人才农业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营销知识培训;选拔年轻优秀的“土专家”人才进行大中专学历教育,提升整体素质。
3、建立联系网络,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县、乡两级“土专家”人才信息库,动态管理“土专家”人才。有关部门积极引导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加强联系和交流。
4、建立示范网络,发挥帮带作用。积极引导农业、林业、畜牧、科技等涉农部门技术人员与“土专家”人才进行结对帮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积极促成“土专家”人才参与乌龙茶、烤烟、生猪、无公害蔬菜等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引导他们跳出“农门”,向大市场、大产业转变,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5、完善服务网络,优化创业环境。统筹协调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等涉农部门,采取扶持、帮扶的方式,着力培养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鼓励“土专家”人才创业,积极为他们创业提供技术、资金信贷等支持;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土专家”人才的成功经验,并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进行重点培养。
附件:
2010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