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全省干部培养选拔"六个一批"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州委研究决定,采取州、县(市)统一组织的形式,公开选拔9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八个县(市)的招录公告公布如下:
恩施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与职数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17名,其中: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1名。
二、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适合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1年即可报考。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放宽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不受此年龄、学历和经历限制。
四、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填写《恩施市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纸张规格16K),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加盖管档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案表》、《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复印件或其他录用、聘用文件等),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6张一起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以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为单位,发动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报名,由各地、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恩施市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纸张规格16K),最后集中报市公选办。报名表格从《中国硒都网》或《恩施党建网》上下载。
报名地点:恩施市公选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8:00至9月20日18:00。
(二)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条件与资格,由市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8(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除外,但原则上都要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调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每个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此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0718-8211944
利川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与职数
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14名,其中: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1名。
二、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适合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1年即可报考。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放宽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不受此年龄、学历和经历限制。
四、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利川市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纸张规格16K),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文件等),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4张一起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以各乡镇、市直各部门为单位,发动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报名,由各乡镇、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利川市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纸质及电子版,纸张规格16K),最后集中报市公选办。报考表格从利川新闻网上下载。
报名地点:利川市公选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8:00至9月20日18:00。
(二)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条件与资格,由市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8(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除外,但原则上都要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调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每个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此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市委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0718-7291511
建始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与职数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10名,其中:女干部3名,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1名。
二、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适合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1年即可报考。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放宽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不受此年龄、学历和经历限制。
四、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建始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纸张规格16K),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文件等),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4张一起报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为单位,发动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报名,由各地、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建始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纸张规格16K),最后集中报县公选办。《建始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和《建始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从建始网www.hbjs.gov.cn下载。
符合报考条件的女干部,在主报一个职位的情况下可以兼报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建始县公选办(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8:00至9月20日18:00。
(二)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条件与资格,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8(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除外,但原则上都要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有职位未满8人,可从兼报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调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每个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此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县公选办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718-3222612
巴东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与职数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12名,其中: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1名。
二、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适合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含其他县市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
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1年即可报考。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放宽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不受此年龄、学历和经历限制。
四、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巴东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纸张规格16K),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县外报考者应由所在县市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县外报考者要提供录用、聘用文件或录用、聘用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4张一起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
县内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为单位,及时动员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考,报考人员可直接到县公选办进行报名,也可由乡镇或县直主管部门集中组织报名,集中组织报名的还应填写《巴东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纸张规格16K)。县外报考者直接到县公选办报名,也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报名(邮寄地址: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县公选办收,邮政编码:444300),邮寄报名时不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
《巴东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巴东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从长江巴东网"党建之窗"栏内下载。
报名地点:巴东县公选办(巴东县委组织部407室)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8:00至9月20日18:00,外地邮寄报名的以报名资料邮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条件与资格,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8(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除外,但原则上都要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调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每个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本次被公开选拔录用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在巴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年限从被录用之日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此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县公选办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有关考试、考察、任用等其他公告事项,请留意恩施州党建网和长江巴东网"党建之窗"。
联系电话:0718-4334352
宣恩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与职数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9名,其中:女干部3名,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1名。
二、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适合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含其他县市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
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1年即可报考。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放宽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不受此年龄、学历和经历限制。
四、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宣恩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纸张规格16K),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文件等),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4张一起报中共宣恩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为单位,发动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报名,由各乡镇、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宣恩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纸张规格16K),最后集中到县公选办报名。县外报考者直接向县公选办报名,也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报名,邮寄报名时不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宣恩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宣恩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从中国宣恩网(www.xuanen.gov.cn)上下载。
报考对象根据自己个人意愿主报一个职位,还可兼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调剂职位。
报名地点:宣恩县公选办(中共宣恩县委办公楼六楼)。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8:00至9月20日18:00,邮寄报名的以报名资料邮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条件与资格,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8(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除外,但原则上都要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有职位未满8人,可从兼报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调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每个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此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718-5821675。
通讯地址: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5号中共宣恩县委组织部·宣恩县公选办,邮编:445500。
咸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与职数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10名,其中: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1名。
二、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适合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含其他县市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
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1年即可报考。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放宽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不受此年龄、学历和经历限制。
四、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咸丰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纸张规格16K),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文件等),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4张一起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为单位,发动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报名。《咸丰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从咸丰党建网www.hbxfdj.com下载。
报名地点:咸丰县公选办(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8:00至9月20日18:00,外地邮寄报名的以报名资料邮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条件与资格,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8(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除外,但原则上都要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调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选拔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选拔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此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0718-6822259
来凤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与职数
1、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8名(其中:定向选拔非党干部1名,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选拔1名);
2、县监察局副局长1名;
3、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1名;
4、县委理论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
5、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6、县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1名;
7、县仙佛寺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8、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纪检组长1名;
9、县民族医院副院长1名。
二、范围与对象
乡镇8个副科级职位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及其他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
县直单位8个副科级职位面向全州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及其他事业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不含其他县市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
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1年即可报考。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放宽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不受此年龄、学历和经历限制。
(三)部分职位的具体要求
1、报考县监察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非中共党员;
2、报考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熟悉一定的礼仪知识;
3、报考县委理论信息中心副主任职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中文类本科学历及以上,中共正式党员;
4、报考县旅游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热爱旅游管理工作;
5、报考县畜牧兽医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纪检组长职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共正式党员;
6、报考县民族医院副院长职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医学类专科学历及以上,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年龄、任职时间均截止2010年9月30日。
四、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填写《来凤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纸张规格16K),并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文件等),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4张一起报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为单位,发动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报名,由各单位政工(人事)股(室)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来凤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纸张规格16K),最后集中报县公选办。县外报考者直接向来凤县公选办报名。报考表格从来凤在线网站(http://www.laifeng.net/)上下载。
报考对象根据自己所学专业、从事的工作性质及个人意愿填报职位。每位考生主报一个职位,还可兼报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调剂职位。
报名地点:来凤县公选办(来凤县行政中心6楼组织部)。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8:00至9月20日18:00,外地邮寄报名的以报名资料邮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条件与资格,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8(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除外,但原则上都要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从兼报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调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乡镇非定向选拔的副科级职位和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副科级职位,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乡镇定向选拔的非党干部职位和县直单位选拔职位,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考察对象。乡镇非定向选拔职位按每个职位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县直单位选拔职位和乡镇定向选拔职位(非党干部和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县外被录用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在来凤县工作3年以上。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此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县委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0718-6285626
鹤峰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一、职位与职数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9名,其中: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1名。
二、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适合从事领导和管理工作,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含其他县市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
三、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1年即可报考。
4、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放宽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2007年、2009年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不受此年龄、学历和经历限制。
四、方法与步骤
(一)推荐报名。报名者需填写《鹤峰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纸张规格16K),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文件等,县外报考者要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选调生、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4张一起报鹤峰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为单位,发动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报名,由各地、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鹤峰县2010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名册》(纸张规格16K),最后集中鹤峰县公选办。县外报考者直接向鹤峰县公选办报名,也可采取特快专递邮寄报名(邮寄地址:中共鹤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公选办收,邮政编码:445800),邮寄报名时不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报考表格从指定的网站上下载(鹤峰网"阳光人事"栏目,网址:www.hfweb.cn)。
报名地点:鹤峰县公选办(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8:00至9月20日18:00,外地邮寄报名的以报名资料邮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条件与资格,由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并发给准考证。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录用资格。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8(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社区)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除外,但原则上都要报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调减(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拔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考试不规定具体复习范围,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按每个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中定向选拔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鹤峰县纪委(监察局)选派干部进行全程监督。聘请干部监督督察员作为公开选拔工作监督员,加强监督。设立公开选拔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2850,18607266808。
2、为了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和了解这次公开选拔的有关情况,鹤峰县公选办设立专线电话,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电话:0718-5282832、5294030(传真)。
中共恩施州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