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信访局《关于选配选调生到县级信访部门工作的通知》(鄂
组通〔2011〕1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乡镇(区)选配一名选调生到县信访局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配范围
目前在乡镇(区)工作,且工作满2年的副科级以下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二、选配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群众观念强并善于做群众工作
;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
2、思维敏捷,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3、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配程序
选配按乡镇(区)推荐和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初选、组织考察、调动
进编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1、各乡镇(区)根据选配条件,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选。
2、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符合条件人员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考试初选。
4、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组成考察组对考试初选成绩前2名人员进行考察。
5、根据考察了解的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共同研究确定拟选配人员,办理调动手
续到县信访局工作。
四、具体报名及考试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2、报名地点: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822259。
3、报名所需材料:(1)咸丰县信访局公开选配选调生报名表一式二份;(2)本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考试内容:案例分析。
5、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6、初选考试评委临时选定。
附:咸丰县信访局公开选配选调生报名表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
咸丰县信访局
2011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