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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丰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2011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1-3-16 10:55:01   信息采集:xfdjw  关注人数:

各乡镇党委,大路坝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中共咸丰县委2011年党建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中共咸丰县委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

中共咸丰县委2011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1年,全县党的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县第十二届三次党代表大会要求,围绕“实施‘六大工程’,建设‘三园一都’,推进绿色繁荣”总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咸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一、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
    1、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咸丰县委办公室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继续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扎实抓好县直单位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创新方法,拓宽途径,健全制度,切实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实到机关、企业、学校、乡镇、村组。开展理论宣讲和全民阅读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全县科级干部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个人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典型,促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以倡导文明言行、改善城乡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讲文明、树新风”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以“首义精神耀千秋”等爱国主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新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着力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载体、推广典型品牌、多办好事实事上下功夫,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民宗局等)
    3、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以学习贯彻落实县第十二届三次党代表大会精神、纪念建党90周年、争创“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做“五带头”党员、开展“五亮五比五创”活动为主要载体,以落实承诺、培植典型、扩大宣传、党群共创为主要手段,突出抓好乡镇党委、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创先争优,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
    二、稳步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
    4、深入开展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加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代表任期制,认真做好党代表提案办理及提议的处理和回复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党代表活动,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做好县第十三届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县委换届工作。进一步做好常任制试点工作的总结和理论研究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办公室、县纪委等)
    5、稳步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五议五公开”制度,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监督权。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党代表、党员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等)
    三、巩固“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成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与战斗力
    6、全面提高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水平。按照省委对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省委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的迎检工作。在农村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对村级换届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围绕强化党务、规范村务、优化服务、拓展商务、协调事务的要求,抓好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建、管、用”。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服务群众、宣传教育、民主管理、化解矛盾等工作,健全群众工作网络。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区域化,全面推行社区党建“五联五化”(区域联设基本组织,实现组织设置网络化;区域联管基本队伍,实现党员发挥作用常态化;区域联办基本活动,实现党建活动经常化;区域联建基本制度,实现党建制度规范化;区域联筹基本保障,实现投入保障多元化)工作模式,探索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的新途径。围绕“应建尽建”和“应派尽派”目标,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建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的作用,形成党的工作和党的影响全覆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继续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构建以城带乡、统筹协调的城乡党建新格局,不断提升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农经局等)
    7、建设充满活力的基层党员队伍。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党内组织活动,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的学习机制。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完善流动党员“双联双管”机制,加大在流动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到村任职大学生的跟踪管理,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指导和帮助选聘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实现再就业。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做好党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办法,丰富教育培训活动方式,统筹推进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管、用”。积极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在基层党组织中大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党员先进典型。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加大在优秀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
    四、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
    8、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恩施州2011—2020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按照省委出台的“一个意见,四个办法”和州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关于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探索干部群众直接提名的方式、“两推一述”的推荐形式和全程差额的选拔方法,逐步扩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工作面,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管好用活非领导职务职数,研究解决基层干部职级待遇问题,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等)
    9、推进县乡村集中换届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好科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和调整配备工作。充分运用促进科学发展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注重干部“德”的考察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全面准确评价干部。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注重面向基层一线,选拔品行端正、善于引领科学发展、开拓创新、扎实肯干、群众公认的科级领导干部,配强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组织实施好乡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配合州委组织部完成县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做好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民政局等)
    10、扎实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抓好领导干部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群众观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升广大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和水平,坚定理想信念,突出抓好以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的专题培训。以实用、需求为出发点,认真做好各级干部培训、调训工作,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省、州干部在线学习,建立和完善全县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湖北省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办法》,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财政局等)
    11、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继续完善并落实《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纪实报告制度(试行)》及《乡镇(区)领导干部勤绩申报公示评议制度(试行)》。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做好干部任前监督、任前公示工作。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的落实。健全提醒谈话制度,加大诫勉和函询力度。进一步发挥干部监督员的作用,加大对干部工作及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等)
    五、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服务产业发展的水平
    12、加强人才工作宏观指导。制定下发和分解实施《咸丰县“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深入推进“139”人才工作管理模式,推动基层人才工作平衡发展。认真研究国家、省、州出台的人才工作政策,结合实际,改进人才向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集聚政策,实施人才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人才吸引政策和人才向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流动的引导政策。(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3、加大人才开发培养力度。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发工程,培养一批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实施党政人才开发、企业人才开发、“金蓝领”开发、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文化旅游人才开发工程。坚持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加大对人才工作及各类人才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4、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以换届工作为契机,把优秀人才推选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或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结对服务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推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人才回归工程”。积极探索发挥“一村一名大学生”作用的办法与措施。(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六、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15、进一步改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结合省委“遍访行动”,组织开展“万名干部下万村,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等活动。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纠正脱离群众、不切实际、不顾民利、急功近利的决策和行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完善和推行县级领导挂点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制度、行政效能问责制度和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制度。切实加强效能监察,强化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加大效能投诉受理处置力度,严肃查处执纪执法部门和关键岗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和形象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信访局、县监察局等)
    16、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中央和省委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扎实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力量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清理公路不合理收费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改革创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级纠风网络、涉农收费监测点、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查员以及“政风行风热线”的监督作用,推进部门及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质监局等) 
    七、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进一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7、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扎实开展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的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监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信息库,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继续深入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境)旅游、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等“三公一金”顽症。狠刹奢侈浪费、跑官要官和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带彩娱乐”、“违规狩猎”、“违规建房”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及行贿受贿案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确保案件质量。(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国资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
    18、推进惩防体系和机制建设。紧紧围绕“实施‘六大工程’,建设‘三园一都’,推进绿色繁荣”的重大战略部署,构建全县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今年全县县直单位腐败风险排查面达到100%。继续加强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教育文化、涉农、司法、执法执纪监督、经济适用房建设与分配等“九大领域”和发改、财政、土地、交通、城建、司法、环保、农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十三个“重要行业”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力争上述领域和行业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滋生蔓延问题。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取消预算外收入,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外部监督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国资局、县人行等) 
    八、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9、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健全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和落实社会矛盾化解“层级管理办法”,加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力度,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努力做到“三调联动”。在执法过程中积极贯穿调解优先的原则,努力发挥第三方调解组织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食品药品管理、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领域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队伍,按照“力争不发事、出事不怕事、快速处置事、大事化小事”的要求,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继续抓好信访重点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强化信访重点人的监控工作。进一步拓宽情报信息收集渠道,加强隐蔽战线对敌斗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
    20、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紧紧抓住人口管理核心,改进人口管理办法,切实抓好实有人口、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常住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和人口基础信息的社会共享,实现重点人口管理的动态化和常态化。加强新兴媒体、“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宣传新闻部门、通信管理部门与政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加强网上预警、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网上有害信息,对网上造谣、煽动等危害社会稳定的信息,依法落地查人,依法打击处理。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责任,实现党组织、工青妇组织和调解组织全覆盖。进一步抓好交通、消防、矿山、非煤矿山、枪爆危险物品、食品药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各类事故。(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
    21、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工作。以运输、建筑、矿山、娱乐场所、重点工程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社会危害大,群众怨愤大的黑恶势力。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努力侦破一批“两抢一盗”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压降“两抢一盗”案件高发势头。深入开展扫除“黄赌毒”丑恶现象专项斗争,大力净化社会环境。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网吧、出租屋、中小旅馆等重点地区、部位的管理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依法打击查处打着信访幌子滋事生非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蛊惑煽动群体滋事的挑头人。加强对经济领域重点人和重点事的监督管理,防范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和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和平安创建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县,构建和谐社会。(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2、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各党(工)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县委常委会、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党(工)委每年定期讨论和研究党建工作制度,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县委全委会每年向县党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科学整合考核内容,加强考核分类指导,合理运用考核结果。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探索构建承诺、述职、评价、追究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等)
    23、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所在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要健全完善党委(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落实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干部及基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注重在优秀党务工作干部队伍中培养选拔干部。建立完善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和保障。(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委党建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