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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恩施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咸县人才办〔2011〕1号】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11-4-6 10:16:33   信息采集:xfdjw  关注人数: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恩施州人才[2011]2号《关于开展恩施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恩施州组通[2011]18号《关于开展恩施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做好恩施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推荐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对象、条件:
  严格按照恩施州组通[2011]18号《关于开展恩施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附后)的规定执行。我县推荐杰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要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土专家”人才为重点,对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群众反映良好的乡镇转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范围予以推荐报名。
  二、推荐报名相关要求
  (一)职责分工。我县推荐报名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分类组织实施。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类、高技能人才类的推荐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的推荐报名工作由县经信局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类的推荐报名工作由县农业局组织实施。
  (二)推荐程序。按照州评选条件,以乡镇、县直局级单位为推荐单位,采取组织推荐、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自下而上按照“乡镇(县直局级单位)推荐——县人才主管局收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委审批——州人才主管局评选”程序推荐上报,推荐报名人数不限。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类、高技能人才类申报材料报县人社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材料报县经信局,农村实用人才类材料报县农业局。
  (三)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在4月15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打印后分别上报县直人才主管局,县直人才主管局在4月17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汇总后(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委人才办,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委审批后于4月20日前分别报州人才主管局参加评选。
  (四)材料要求。按照恩施州组通[2011]1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县直各人才主管局联系方式
  1、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人:安 铭             联系电话:6822801
  电子邮箱:anming1968@126.com
  2、县人社局:
  (1) “专业技术人才类”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6831175 ,电子邮箱:zcgwy@163.com。                
  (2) “高技能人才类”联系人:赵立新,联系电话:6833679,电子邮箱:51901094@ qq.com。           
  3、县经信局:
  联系人:孙学民     联系电话:18971882891       
  电子邮箱: 254129764@ qq.com       
  4、县农业局:
  联系人:周芩屹   联系电话:6890040
  电子邮箱:zhouqinyi_876@126.com
  备注:《全州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申报审批表》、《全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可在恩施党建网《人才天地》“人才环境”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esdj.org.cn/Article.asp?NewsId=3748
  
  附:
  1. (电子版)县委人才办关于做好恩施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中共咸丰县委人才办
                                              2011年4月2日
   
 

 
关于开展恩施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组通〔2011〕18号
 
各县市委组织部,县市人社局、经信局、农业局,州直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恩施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推荐报名工作,根据《恩施州优秀人才选拔和管理办法》(恩施州办发[2007]10号)和《关于开展恩施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恩施州人才[2011]2号)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名对象
  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的推荐报名对象为在我州各领域、各行业、各学科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及以上)和农村实用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和工勤工作的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推荐报名对象。国务院津贴专家、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不纳入优秀人才评选范围。
  第一届全州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已经届满,其荣誉称号及相应待遇自动取消,其中符合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推荐报名条件的,按程序重新申报。
  二、推荐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杰出人才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类:近三年内,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杰出人才。
  (1)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改奖、发明奖的主要完成者;
  (2)在省级以上重点课题和重大攻关项目中做出杰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3)在企业进行技术、工艺、装备改造或引进项目和设备中做出杰出贡献,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4)在教育、医疗卫生、文艺、体育、新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方面,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具有较深造诣,在全省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且工作业绩突出者。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近三年内,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杰出人才。
  (1)所在企业在州内同行业中处龙头地位,企业经营理念先进,管理制度健全,对相关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营业收入和利税连续三年持续较快增长;
  (2)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建筑交通企业,年产值1亿元以上,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年主营收入1亿元以上,年纳税400万元以上;旅游、酒店服务企业年主营收入5000万元以上,年纳税400万元以上;
  (3)所在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拥有一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或省级以上星级称号,或3A以上质量等级,或省级以上资质。
  3、高技能人才类:近三年内,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杰出人才。
  (1)职业技能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或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2)获得过全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等荣誉,或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者;
  (3)在培养中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显著,在全省有较大影响者。
  4、农村实用人才类:近三年内,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杰出人才。
  (1)种植能手:积极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经济效益明显。种植规模100亩以上,年收入不少于30万元;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50%以上,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10倍以上;
  (2)养殖能手:积极应用养殖新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发展养殖业,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年出栏牲猪1000头以上或年养殖禽类20000只以上;或生产肉牛、肉羊及其他特种养殖,年纯收入在20万元以上;水产养殖规模在50亩以上或网箱养殖400平米以上,年纯收入在20万元以上;
  (3)产业化经营能手:依靠科技和传统工艺,从事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有主导产品。并带动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且入社社员不少于100户,合作社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
  (4)农村经纪人:从事信息、中介、咨询服务、产品营销,带动农民闯市场,帮助当地农民外销农产品,年营销额在100万元以上;
  (5)能工巧匠:拥有一门以上的特长或技能,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带动100人以上进入该行业,或向其他农民传授本人所掌握的技术。
  (三)优秀人才业绩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类:近三年内,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优秀人才。
  (1)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或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获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改奖、发明奖的主要完成者;
  (2)在州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攻关项目中作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3)在企业进行技术、工艺、装备改造或引进项目和设备中作出突出贡献,技术水平在州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4)在教育、医疗卫生、文艺、体育、新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方面,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具有较深造诣,为全州公认的某一学科、行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且工作业绩突出者。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近三年内,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优秀人才。
  (1)所在企业在州内同行业中处前列,企业经营理念先进,管理制度健全,对相关产业发展带动作用较大,营业收入和利税连续三年持续增长;
  (2)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年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上,年纳税100万元以上;建筑交通企业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年纳税500万元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年主营收入3000万元以上,年纳税100万元以上;旅游、酒店服务企业年主营收入1000万元以上,年纳税100万元以上,被授予省级以上星级称号或3A以上质量等级;
  (3)所在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并具有下列成果之一:
  ①拥有一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
  ②获省级以上质量奖;
  ③产品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
  ④被认定为省以上诚信企业;
  ⑤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
  ⑥建立州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⑦获州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先进企业称号。
  3、高技能人才类:近三年内,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优秀人才。
  (1)职业技能处于州内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或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州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十名,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3)在指导青年工人和技工学校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培养徒弟,传授技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全州有较大影响者。
  4、农村实用人才类:近三年内,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优秀人才。
  (1)种植能手:积极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经济效益明显。种植规模50亩以上,年收入不少于10万元;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30%以上,本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本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5倍以上;
  (2)养殖能手:积极应用养殖新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发展养殖业,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年出栏牲猪500头以上或年养殖禽类10000只以上;或生产肉牛、肉羊及其他特种养殖,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水产养殖规模在30亩以上或网箱养殖200平米以上,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
  (3)产业化经营能手:依靠科技和传统工艺,从事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有主导产品。并带动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且入社社员不少于50户,合作社销售收入达200万元以上;
  (4)农村经纪人:从事信息、中介、咨询服务、产品营销,带动农民闯市场,帮助当地农民外销农产品,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5)能工巧匠:拥有一门以上的特长或技能,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带动50人以上进入该行业,或向其他农民传授本人所掌握的技术;
  (6)其他实用型人才:从事管理服务工作且有突出贡献的村组干部、农民技术员。
  三、推荐报名相关要求
  (一)职责分工。州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的评选工作,在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州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州人社局、州经信委、州农业局分类牵头组织实施。其中专业技术人才类、高技能人才类的评选工作由州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的评选工作由州经信委牵头,州国资委、州商务局、州工商联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类的评选工作由州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各县市的推荐报名工作应在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委组织部牵头,县市人社局、经信局、农业局分类组织实施。
  (二)推荐程序。按照评选条件,采取组织推荐、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自下而上逐级上报,推荐报名人数不受限制。推荐人选在上报之前,属县市的经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市委审批签署意见,属州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专业技术人才类、高技能人才类申报材料报州人社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材料报州经信委,农村实用人才类材料报州农业局。
  (三)时间要求。请各单位在4月20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上报州直各责任单位。
  (四)材料要求。推荐报名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事迹材料(一式10份)、《全州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申报审批表》(一式10份,电子版在恩施州党建网下载)、全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0份)等4项;电子材料包括事迹材料、《全州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审批表》、《全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等3项。
  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
  (五)各责任单位联系方式
  1、州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言成 联系电话:8236117
  电子邮箱:rcb117@163.com
  2、州人社局:
  联系人:赵泽成(专业技术类) 联系电话:8222032
  电子邮箱:zhjike123@163.com
  联系人:肖桂平 (高技能类) 联系电话:8230176
  电子邮箱:691017210@qq.com
  3、州经信委:
  联系人:苏建萍 联系电话:8222682
  电子邮箱:s.u714@163.com
  4、州农业局:
  联系人:申松云 联系电话:8231829
  电子邮箱:yangrong0990@163.com
  
  附:    

        附件1:恩施州第二届优秀人才评选呈报表

       附件2:全州第二届杰出人才和优秀人才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恩施州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